犹如名字是个人的标志一样,公司名称同样也是公司的特定称呼。因此,每一个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公司名称,并且其是进行公司登记的绝对必要事项。通常情况下,一个完整的公司名称通常包含:
(1)公司种类。即标明属于何种公司,如有限公司、有限责任公司等。
(2)具体名称。除法律特别规定外,一般由注册者自行拟定。
(3)营业部类。法律不作硬性规定,可有可无。
(4)公司所在地名称。
通常情况下,公司名称可以选用以下三种形式:
1、地区+字号+行业+组织形式。
2、字号+(地区)+行业+组织形式。
3、字号+行业+(地区)+组织形式。
不过不同形式的公司名称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,注册者在进行公司注册时任选其一即可。
由于现在公司注册的数量比较多,在公司核名的时候出现重名的现象时有发生,所以在公司核名的时候一定要多准备几个备选的名称,尽最大的可能选择到自己称心如意的名称。






